擔保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第五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于1995年6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1995年6月30日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保證
第一節 保證和保證人
第二節 保證合同和保證方式
第三節 保證責任
第三章 抵押
第一節 抵押和抵押物
第二節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記
第三節 抵押的效力
第四節 抵押權的實現
第五節 最高額抵押
第四章 質押
第一節 動產質押
第二節 權利質押
第五章 留置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