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弓度酒”事件發生后,我公司高度重視,為維護交易用戶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提前代償交易用戶的應付利息。截至2015年3月23日,我公司已向北京金馬甲產權網絡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馬甲”)撥付張弓度酒項目首期代償款。根據《張弓度酒掛牌交易細則》規定,向交易用戶支付的首期張弓度酒代償款項共計人民幣3,426,080.00元。該筆代償款項用于向張弓度酒交易用戶支付張弓度酒項目截至2015年3月25日應向交易用戶支付的利息。向每個交易用戶發放該筆款項的計算標準為:(800元×10%/年×1年×回購數量)+2015年3月7日至2015年3月25日(代償期天數共19天)產生利息即(800元×10%÷365天×回購數量×代償期天數)。 金馬甲已在其網站發布通知,預計于2015年3月24日下午3時前,將上述張弓度酒首期代償款項按各交易用戶持有張弓度酒的比例發放至交易用戶的交易帳戶內。屆時各交易用戶可通過金馬甲高端商品交易客戶端查詢利息到賬情況并操作出金。 目前,我公司與金馬甲、張弓供銷三方正在積極協調債務重組相關事宜,并已達成共識,保證在2015年4月15日前妥善解決該問題,向交易用戶發放回購價款及剩余利息,保障交易用戶的各項合法權益,并將及時公告相關進度。感謝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特此公告! 中鴻聯合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2015年03月23日
關于撥付張弓度酒項目首期代償款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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